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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宝2023-01-31 16:05

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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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火深处的爷爷足球队******

  从“学校体育”发芽,因“终身体育”发展——

  烟火深处的爷爷足球队

  很难再有一个足球场如这般“螺蛳壳里做道场”。

  一块接近标准的5人制球场,长45米,宽22米,两个长边竖起铁丝网,一边挂着横幅“中国足球从我做起”,另一边用蓝色KT板顶棚延伸出狭窄的综合区:破旧的沙发和不成套的桌椅组成休息观战席;更衣室等同杂物间,想钻进去,得先拨开挂得密密麻麻的旧球衣借光,才能在足球和运动包的缝隙里找到落脚之地;休闲娱乐区最“宽敞”,塞着4张很难同时落座的麻将桌和观赛用的100寸电视;厨房“可以做几十人的饭菜”,还有一个洗澡间。平日训练,至少二三十人活动,若有比赛,容纳七八十人也是常态。

  可要找到这个“秘密基地”,得先穿过一个农贸市场,带着生鲜干果、蔬菜杂粮的人间烟火气,转角隐入绿茵场。一进门,球场宽边的白墙上4个红字显眼“老有所乐”,一排小字点明方位“昆明市茨坝老年活动中心”。

  “球队活跃的队员有70多人,五六十岁的居多,80岁以上的还有6名,年龄最大的88岁,是一支爷爷足球队。”66岁的孙滇云算得上队里的“中坚力量”,作为昆明一友足球俱乐部领队,他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表示,这支中老年足球俱乐部有着40年历史,而这个球场是大家自筹9万元建的,“每周雷打不动的两次训练,这里已经成为老球员们的精神家园。”

  “我们是1982年成立的,当时昆明市第一中学毕业的学子踢足球的特别多,为了延续学校的足球文化,大家就商量成立一个俱乐部。”这个被命名为“一友”的俱乐部最初有4名创始人,当时20多岁的孙滇云是年龄最小的一个,而另外3位“老大哥”包括中国足坛名宿马克坚、前昆明市体工队队长高祖培、前昆明市足球办公室主任白云祥,“4个发起人,现在就剩我一个,其他都‘走’了。”

  学校的足球氛围,84岁的李崇智仍印象深刻,他是原云南省足球队球员、教练,球龄已有70年,而他的足球启蒙正始于校园,“1952年我进入昆一中,当时就被学校的体育氛围吸引。”他记得,学校有两个“最好、最标准”的足球场,篮球场也有10多个,“下午4点半下课,上千学生一撂课本就去球场了。”

  但这并非不重视学业,而是在当时,体育和文化课地位等高,“成绩好、品德好的学生才能去踢球。”李崇智表示,目前,俱乐部里80岁以上的成员中还有两人是他的同学,“我们都是昆一中的学生,也都是云南省第一批专业足球队员。”

  有了学校的基础,俱乐部很快发展到60多人,最初以昆一中毕业的学生为主,“来了不少中年人。”孙滇云记得,队伍成立不久,全国的中老年足球赛开启,为了参赛、壮大队伍,各行各业的人加入进来,“警察、医生、自主择业的、京剧团唱戏的……但大部分都有足球底子,很多人有过专业队经历。”1986年,30岁的孙滇云见证球队首次获得全国中老年足球赛冠军,“那时云南足球很少冒出头,我们就像卡塔尔世界杯的摩洛哥队一样,一匹黑马冲出去。”

  “老人们尤其坚信,只要有人上场,云南足球就不会倒。”孙滇云记忆里,球队似乎没有难以为继的时候,俱乐部里的很多人年少时便已相识,他们是校友、队友甚至是师生,发展到后来,加入了亲戚、同事、朋友,“我们圈子里大概有200多人,‘一友’也从‘一中校友’转变为‘一群好友’了。”

  8年前,球队结束了“漂泊”的日子,在距昆明市中心约15公里的茨坝街道拥有了固定球场,但球场地势较高,一到下雨天,天然草坪就暴露缺陷,上场的人都一腿泥,且日常维护费用也比较高昂,众人一商量,又自筹经费翻修了球场,“多的凑一两万元,少的凑千百元。”用国家级裁判、足球解说员陈晓昆的话说,“为了有个地方,能把大家和足球拴在一起。”

  “拴在一起”意味着要先跨越队员间年龄的代沟,再携手蹚过时间的河流,至少在这片小小的球场上,“孤独感”对每个年龄段的人都是一个陌生的词。

  无论场上场下,81岁的陈晓昆都十分自在,“训练后,大家分两桌做饭,我们老年人牙口不好,伙食既得讲求营养又要讲究火候。”他以牛肉举例,“一份做红烧,味道浓一点,给年轻人吃,一份做清汤,炖烂了,适合老队员。”而四五十岁还没退休的队员,通常忙不急吃饭,为了训练调的班,还得尽快补上。

  做过心脏搭桥手术的李崇智则因身体原因被“禁赛”,但训练时间一到,他就会出现在场边指导技战术,在这里,几十年从业经验凝结的218条“信条”依然鲜活,不会再囿于箱底的笔记本里,在足球的语境里,“当年训练,两毛钱买一包辣椒就饭吃”的古早经历,也有了更多懂得珍惜的听众。

  为了安全比赛,队内最早要求给70岁以上的队员佩戴绿色袖标,起到提示作用,但彼此熟悉后,“提示”就种在了心里,“我们球队有两条不成文的规定,一是不能抢老年人的球,只能封堵传球路线,二是不能和老年人有肢体冲撞,另外我会尽量把射门机会给他们。”40多岁的何庆伟是队里名副其实的年轻人,原本偶尔陪父亲来这儿踢球,在父亲离世后,他便正式成了球队一员,“前辈们脚下技术都非常过硬,基本功和对球的处理方式,有很多经验值得学习。最重要的是,他们发自内心的足球情结,感觉每周训练都在圆梦。”

  为了“圆梦”,陈晓昆有过一次教训。“比赛中,一个来球位置太好了,我没忍住就跳起来甩了一个头球。”他没料到,以前当运动员的习惯动作,结果造成了脑部出现淤血,从此以后,他遇到年纪大的队员就叮嘱:“高球来了,用肩、用胸,一定不要拿头顶球,得忍住。”毕竟,伤病的滋味,他永远记得,“年轻时就因为双膝内侧半月板破裂,我才退队。”如今,还能坚持在绿茵场上,他很珍惜,“比分和输赢已经不重要,能过球瘾,还能适当锻炼身体,这就是真正的快乐足球。”

  “我们需要的就是这样顽强生长的草根足球。”何庆伟认同这套足球哲学,“七八十岁,还能每周聚在一起,换换衣服,为自己一辈子的爱好上场,他们站在那儿就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心头一紧时,何庆伟会经常问自己,“今后到了他们的岁数,是不是还能坚持?”但看着眼前这些苍颜白发的足球“少年”,似乎又找不到给出否定答案的理由。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梁璇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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